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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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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

二、建设金融服务中心作用?

收集和统计金融数据;政银企关系协调,主要是处理银行坏账企业和帮扶小微企业;金融知识宣传,防范非法集资行为。

三、丧葬服务中心建设意义?

人文纪念功能---情感的延续对于群体而言,墓园是人类共同情感、精神存在的物化形态,具有深刻的精神内涵。

生态游憩功能---在“诗意的安眠”中,逝者与诗在超越的诗境中相会,生命去掉了世俗的污染,自然天成,即与生态浑然一体。

艺术感知功能---时间的维度在现代公墓中,殡葬仪式活动不是唯一的活动,公墓景观也可作为城市公共绿地的特殊形式而出现,那么人们在祭奠亲友后的休闲也秉承了现代公墓情感设计的目标---生者的交流.

文化教育功能---以文为媒,彰功育人墓园本身就是一本历史书籍,它记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和艺术的历史。

祈福保佑功能---沉淀心灵,逝者安息布局遵循风水、天人合一、阴阳五行八卦的原则,集文化之精髓,追求均匀、通风、采光、方位、朝向之韵律。逝者在这巧妙天成的构思福地中得到永生,生者也身体健康、事业成功。

四、铁路建设服务中心咋样?

铁路建设服务中心属于国家单位。工资待遇高,福利好。奖金高,不累。双休。

 铁路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一)组织研究铁路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区铁路建设工作;研究铁路建设发展的重大政策;跟踪铁路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二)开展铁路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协助报批工作,配合铁道部做好新建铁路项目技术标准及线路方案的研究、评审以及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等铁路建设前期工作。

五、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好吗?

属于地方事业单位,参阅下网上的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本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和保护;

2、办理审查国家建设和村民宅基用地;

3、负责处理土地纠纷;

4、负责镇区内的环境美化、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

5、搞好基层政权建设,办好社会福利事业;

6、做好扶贫、优抚、救灾、救济和婚姻登记工作;

7、协调新招、建企业,规范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经营活动;

8、协调做好“双拥”工作;

9、监督村镇两财务经营活动,负责镇办、村办企业和各行政村财务的审计工作。

六、电商服务中心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

  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一中心”(信用信息数据中心)、“两体系”(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交换体系和信用信息应用服务体系)、“一站群”(“信用湖北”网站群)等设施,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服务。

二、建设内容

  按照理念先进、架构科学、规模适度、扩展性强的要求,主要建设数据中心机房、平台硬件设施、软件系统、数据保障和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等内容,完成编制信用信息目录、建立信用主体标识、归集信用信息数据、保障信用信息安全、规范和促进信用信息应用等任务。

三、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平台建设。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常务副省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平台建设作为先导工程来抓。

  (二)科学设计方案,务实推进项目建设。在充分调研并邀请专家学者多次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提出了平台建设基本方案。

  (三)编制信用目录,创新信息管理模式。以全省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本指向,采取“1+2+X”的目录编制方法,统一编制和集中发布全省信用信息目录。

  (四)统一信用代码,实现一码覆盖多码。编制发布了《湖北省信用主体编码规范》地方标准,覆盖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两类信用主体,与身份证号码等业务码关联对应。

  (五)建设汇集系统,加强信用数据保障。开发了省信用信息平台行业领域信用信息汇集系统通用软件。

  (六)设立专责机构,充实平台建设力量。挂牌成立“湖北省信用信息中心”,抽调专人设立了省信用办,组织保障得以落实。

 

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通过建设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受尊重地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2.诉讼服务中心是为法院各部门搭建的对外服务平台。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和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运行要求承担诉讼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3.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的原则。根据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际需要确定功能设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将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点,高度重视提升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水平。注重地区差别和层级差别,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注重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

二、诉讼服务大厅

(一)基础建设

1.诉讼服务大厅应当有明显标志,方便群众出入,并建有无障碍通道;面积要满足功能发挥的实际需要。

2.信访接待场所和其他诉讼服务场所分开设置,做到布局合理、庄重大方、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在保障安全有序的前提下,采用“柜台式”“窗口式”等开放办公方式;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可以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与上下级法院的互联互通。

3.设置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卫生服务设施;提供笔墨纸张、复印、打字、电话、传真、网络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4.为当事人提供来访须知、诉讼指南、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引资料,配备电子触摸屏等自助查询设备。

5.在明显位置公布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法院和大厅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6.配备手持安检仪、液体检测仪、通道式X光物检仪及防爆桶、防火毯等安检设备。

(二)主要功能

1.诉讼引导、法律宣传。由专人负责接待,根据来访人员的目的将其引导至相关区域,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引和法律宣传。

2.登记立案、先行调解。接收案件材料,办理登记立案手续、核算诉讼费;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用于查询案件信息、查阅案卷的验证密码;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根据规定办理诉讼费的减、缓、免除。确有需要的,为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节假日预约立案服务。有条件的可以设置金融机构现场服务窗口,实现诉讼费等费用的现场缴纳。

设立调解工作室,由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3.受理申请、材料收转。接受当事人等提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委托鉴定等申请,形式审查后转相关部门办理。特殊情况下,提供紧急办理申请事项的服务。

接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转交法官或合议庭。

4.查询咨询、联系法官。通过窗口接待、触摸屏、网络等手段和形式,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承办法官、审判组织、流程信息等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为当事人等提供法律咨询,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与诉讼相关的心理咨询。提供专门的阅卷室方便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根据规定查阅卷宗,并提供扫描、复印等服务。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需要联系法官的,及时帮助联系,有正当理由并得到法官同意的,安排与法官在专门的地点会见。

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可以设置律师或志愿者服务窗口,由律师或具备专业知识的志愿者为当事人无偿提供诉讼咨询和帮助。积极争取将律师在诉讼服务大厅的无偿服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5.文书送达、判后答疑。在合议庭与当事人已有约定后,为当事人提供窗口送达诉讼文书服务。当事人对裁判提出疑问的,通知合议庭答疑。

6.信访接待、投诉建议。接待处理申诉信访;开展远程视频接访。

设投诉信箱,接受举报投诉与意见建议,转相关部门处理。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纪检监察窗口。

(三)岗位要求

1.导诉人员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询问来访人员的目的,介绍办事程序,指引办事地点,开展法律宣传。

2.立案法官发现当事人起诉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并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及时移交调解。对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告知诉讼风险,及时办理登记立案手续。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不能当即立案的,说明原因,并约定立案时间;不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进行法律释明并作出指引。

先行调解人员应当根据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转入立案、审判程序。

3.受理申请岗位由民事、行政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轮流派驻法官、法官助理当值。应统一常见申请的形式要求。接收申请材料应当开具收据,认真审查;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符合形式要求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4.材料收转、查询咨询、联系法官岗位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收转材料应当认真核对、登记,开具收据,保证及时交接。要验证查询人身份,及时帮助查询,或指引使用自助查询设备查询。应当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咨询,耐心回答问题,详细解释法律规定,提供诉讼指引。

5.窗口文书送达岗位人员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送达文书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当场对裁判文书提出疑问的,应当即刻通知合议庭答疑,或由合议庭与当事人预约时间答疑。

6.信访接待法官应当及时接待来访人,认真审查申诉材料、听取意见,完整记录来访信息。能够当场解答处理的当场解答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按规定约定期限处理。对集体访等非正常上访,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7.设立纪检监察窗口的,投诉建议岗位由纪检监察部门派驻人员担任;未设立纪检监察窗口的,可以由其他非审判人员担任。应当及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办举报投诉,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定期汇总意见建议转相关部门。

8.安全保卫人员由法警担任,要严守岗位,文明执法,认真履行安检职责,确保场所安全与秩序。

三、诉讼服务网

(一)基础建设

1.建立诉讼服务网,完善法院公开信息、案件流程信息、诉讼电子档案等数据库,作为诉讼服务网的支撑。实现诉讼服务网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相互链接、资源共享。

2.建立通讯服务系统,实现与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3.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与诉讼服务网、通讯服务系统数据的及时交换。

(二)主要功能

1.信息查询、诉讼指引。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凭查询密码登录网页查询案件信息。公众直接登录网页查询法院机构、人员、工作流程、生效裁判文书、常用法律法规等公开信息和诉讼指引信息。提供常用的起诉状、答辩状、申请执行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书格式电子文档,供当事人等查看和下载使用。通过通讯服务系统,以短信、微信、微博、移动通讯应用客户端等方式主动向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推送案件主要流程节点信息,或根据查询申请推送相关案件信息,以及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公开信息。

2.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当事人通过网络提交案件材料,经立案法官在线审查,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预约当事人、代理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立案手续。

探索建立诉讼行为真实性识别机制,实现立案法官在线登记立案。探索建立网上缴费系统,为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等费用的网上支付服务。

3.受理申请、材料接收。当事人等通过网络提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委托鉴定等申请,法官在线审查,符合形式要求的,预约申请人到诉讼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探索建立诉讼行为真实性识别机制,实现法官在线审查、处理相关申请。

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通过网络上传案件材料,法官处理后回复。

4.联系法官、网上阅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通过网络请求与法官通话、约见法官,或在特定案件公共交流平台上给法官留言,法官处理后回复。

在诉讼档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提供网上阅卷服务。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经密码验证后,通过网络按照相关规定查阅卷宗或下载。

5.网上信访、预约接访。当事人上传申诉材料,提出申诉请求,信访法官通过网上信访系统在线办理并答复当事人。当事人在网上提出预约接谈申请,信访法官审查后预约排期。

(三)岗位要求

1.诉讼服务网由专门的机构、人员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转;相关部门要负责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审判人员、辅助人员要及时录入案件信息,确保信息查询功能与诉讼指引功能的有效发挥。

2.网上立案法官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代理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立案手续或直接决定立案。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在网上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不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回复释明法律并作出指引。

3.网上办公系统法官个人终端都是诉讼服务网的一部分。当事人等提交的申请和材料经数据交换到达法官个人终端,承办法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回复。

4.网上信访法官应当认真审查申诉人提交的申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并完整的填写处理意见和理由,在网上答复当事人。

四、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一) 基础建设

1.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设置专门的接听场所,配置必要的工作设施,实现与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诉讼服务网、通讯服务系统的有效衔接,共享基础数据库。

2.有条件的可以实现信息语音化,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

(二)主要功能

1.信息查询。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拨打热线通过自助语音查询案件信息;未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的,由座席员接听后查询答复或通过通讯服务系统推送查询结果。

2.诉讼咨询。提供常见程序性法律问题的咨询。

3.联系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拨打热线要求联系法官的,帮助联系。

4.预约服务。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提供帮助预约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

(三)岗位要求

1.座席员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负责热线的接听、记录、相关事项的答复和转办。应当保证工作日热线畅通,耐心倾听来电并做好记录。对于查询咨询事项要全面准确地答复;要求联系法官的,应当及时帮助联系,不能及时联系上的,留言法官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来电人。应当准确记录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依照相关规定转办,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2.服务热线应当有专门的管理维护人员,已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的要保证24小时正常开通运行。

五、制度建设

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功能,制定工作规则,规范运行程序,加强相互衔接,确保三大诉讼服务平台规范、高效运转。重点要建立以下制度:

1.规范服务制度。三大诉讼服务平台均应当明确各项服务项目的办理时间、期限和要求,并严格落实,确保诉讼服务规范化。

2.岗位责任制度。对三大诉讼服务平台的各个岗位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做到职能清晰、任务明确、权责一致。接待来访、接听来电的首位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来访接待、电话接听与登记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办理;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将移交、转办情况及时回复来访、来电人员。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单独考核。

3.办事公开制度。各项诉讼服务工作的流程和结果应当留有记录并方便群众了解查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大诉讼服务平台均应当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

4.庭长值班制度。审判业务部门轮流安排负责同志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指导处理疑难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5.督促提示制度。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诉讼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审判管理系统应当以一定的方式逐级提示其上级管理者进行督促。

6.文明接待制度。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上岗,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工作高效、方法适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院长亲自抓,各部门通力配合。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总体要求和各地基础条件、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时间进度,积极抓好落实。

2.统一名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统一使用“诉讼服务中心”名称。

3.加强机构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托立案庭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构建诉讼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部门。要注重增强协调力度,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召集各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研究处理,确保工作高效。

4.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要求,为诉讼服务中心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实行定期轮岗;初任法官和拟任中层领导的人员应当到诉讼服务中心锻炼,将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可以根据岗位的不同实行人员分类配备。非审判岗位可以由退休法官、志愿者担任,并可以探索实行劳务外包。

5.注重宣传。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媒体和法院系统自有媒体,加大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宣传力度,增进人民群众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建设工作的广泛支持。

6.强化监督考核。上级人民法院要强化措施,加强对下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考核、验收,推动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八、建设服务中心属于哪个部门?

1. 建设服务中心属于行政部门。2. 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协助规划和管理建设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作为行政部门的一部分,建设服务中心承担着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3. 建设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进度监控等。通过建设服务中心的运作,可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建设服务。

九、建设服务中心是干啥的?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一般如下:

1、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服务;

2、村镇建设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村镇规划的编制、村镇建设项目审核、报批、选址、定点、放线、验线。

3、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劳务输出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产权产籍管理。

4、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容镇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

十、建设银行官方网站登录?

中国建设银行官网为: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简称CCB,建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总行位于北京金融大街25号,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也是中国四大银行之一。

中国建设银行主要经营领域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在香港,台湾,墨尔本等地设有分行,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建行亚洲、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银国际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拓展资料: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营销网络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

2016年6月30日,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行榜》,中国建设银行排名第2位。 2017年2月,Brand Finance发布2017年度全球500强品牌榜单,中国建设银行排名第14位。2018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3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