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需要招标?
一、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需要招标?
1、需要招标,但不进地方招标中心,一般不上网、不张贴招标公告,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根据建设规模3-8支队伍);
2、总后基建营房部根据招投标法专门制定的有军队建设工程招投标办法,各大军区根据《办法》都出台有相应的招投标实施意见;
3、部队有专门机构“军队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心”,设在总后营房部,各大单位(师以上)都设有招标办。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规模标准?
1.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3.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
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河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流程?
1、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流程
(1)采购项目审批后,由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中心按照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招标。
(2)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采购单位应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对招标文件项目要求的制订和评审,不得有与《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相背离的行为;采购办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3)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中心将评标报告、成交通知书等送采购办备案。
2、询价方式采购流程
(1)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询价参照招标方式采购流程进行;
(2)金额不大或标的特殊,无法按照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的小规模采购、车辆购置和价值较高的办公自动化高端设备等,采购办批复后由采购中心会同采购单位组成询价小组进行网上、电话或通过市场考察等方式进行询价,询价人员应出具询价报告。
(3)采购中心签署“采购项目确认表”,采购办对其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中心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3、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流程
(1)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必须提供有充分理由的书面材料。材料一式二份,采购办、采购中心各一份。
(2)采购中心和采购人通过组织谈判、市场考察确定采购价格后,将该项目的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包括单一来源采购理由、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供货单位及价格等。
(3)公示期满无质疑时,采购中心签署“采购项目确认表”,采购办对其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中心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五、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吗?
政府和国企的项目必须招标!
六、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需要哪些前期资料?
1、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
2、到发改局立项。
3、到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
4、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红线图。
5、消防审批、人防审批、绿化、环保审批、档案馆备案、质监部门签订质监合同。
6办理施工许可证。
7、五通一平(项目所在地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平整场地)。前期主要就这些了。
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九、工程建设项目强制招标的范围是什么?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包括: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
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已依法取得;
3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
4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5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6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7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已(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