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绝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责任书

默认分类 2026-03-06 8:48 3 0

致全体单位/个人/相关方:

近年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因其高能耗、强污染及金融风险隐患,已成为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的产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死灰复燃,切实维护能源安全、生态环境及经济社会秩序,特订立本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坚决拒绝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认清危害,提高站位,坚决抵制挖矿活动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具有显著的“三高”特性

  1. 高能耗:挖矿需消耗大量电力资源,加剧能源供应压力,与“双碳”目标背道而驰;
  2. 高污染:部分挖矿依托火电等高碳能源,产生大量碳排放,不利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3. 高风险:挖矿活动易滋生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财产安全。

各单位、个人及相关方必须从维护国家战略安全、能源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挖矿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各类参与、支持、纵容虚拟货币挖矿的行为。

明确责任,严守底线,杜绝挖矿行为

  1. 单位主体责任

    •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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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应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拒绝虚拟货币挖矿纳入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监督机制;
    • 严禁利用本单位场所、设备、电力资源等任何条件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 不得为挖矿提供技术支持、硬件租赁、电力供应、中介服务或资金结算等便利;
    • 加强员工教育,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设备上参与或变相参与挖矿活动。
  2. 个人自律责任

    • 全体公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不购买、使用“矿机”等挖矿设备;
    • 不通过个人住宅、租赁场所等空间从事挖矿行为,不利用个人身份信息为他人挖矿提供便利;
    • 发现身边有挖矿线索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3. 平台及中介责任

    • 互联网平台、数据中心、云计算服务商等不得为挖矿提供算力支持、服务器托管等服务;
    • 金融机构不得为挖矿活动提供支付结算、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严控资金流向;
    • 电力企业应加强用电监管,对异常用电、高耗能用户重点排查,严禁向挖矿违规供电。

强化监督,严肃追责,确保责任落实

  1. 建立监督举报机制

    有关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给予适当奖励。

  2. 严格责任追究

    • 对违反本责任书规定,参与、支持或纵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单位:纳入失信名单,取消政策扶持,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 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平台及中介:依法责令整改、罚款、关停,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3.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媒体宣传、政策解读、案例警示等方式,普及挖矿活动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挖矿可耻、拒挖光荣”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挖矿的强大合力。

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各单位、个人及相关方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健康、有序、安全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举报电话:XXX-XXXXXXX;举报邮箱:XXXX@XXXX.com)